深调办字〔2017〕34号
各区统计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17〕157号)统一部署,为确保《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到位,做好2017年深圳市个体工业调查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法
(一)样本社区的抽样方法。个体工业调查的抽样方式与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中非目录企业的抽样方式一致,采用一阶段整群抽样,由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从广东地域抽样框中抽取样本社区。广东省共300个样本村,其中深圳市有辅城坳社区等共16个样本社区。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方法。第一步,在全市16个样本社区开展个体工业单位的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统计调查人员参考《个体工业单位名录库》并携带《致深圳市个体经营工业单位户负责人的一封信》完成清查和初步登记工作;第二步,为减轻工作量,国家按行政村(居)委会中的个体工业户数100户进行虚拟,即把个体工业总户数超过100户的行政村(居)委会划分为n份,并按1/n抽取个体工业样本(n为虚拟村的份数)。统计调查人员根据国家下发的抽样比例(1/n),按照随机抽样方法,完成所在样本社区的个体工业单位抽样工作;第三步,统计调查人员对抽取的个体工业样本单位进行数据收集,在规定的上报截止日期前完成《个体工业调查表》(B214表)的录入和联网直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个体工业调查是规模以下工业年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保证抽样调查数据代表性至关重要。深圳调查队按照样本数量和相关标准下拨部分经费用于开展业务培训和购买统计宣传品、调查工具等。各区(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调查经费,增加经费由各区(新区)承担。
各区(新区)要落实好调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调查要求,认真做好个体工业调查工作。
(一)加强培训和数据采集。各区(新区)应加强对个体工业调查的业务培训;在数据收集过程中,采用上门调查的方法,逐一调查样本村(居委会)内个体工业单位的数据。
(二)避免调查单位错报。调查单位应当符合《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中关于个体工业单位的界定,凡是从事养殖、种植、生活修理、餐饮、商店、食品店、手机销售和维修等非工业活动的个体单位,不属于个体工业的调查对象,不在个体工业的调查范围之内。
(三)重点做好虚拟村(居委会)数据的调查和审核。凡涉及虚拟村(居委会)的地区,应在调查前明确虚拟村(居委会)的地理范围,严格在虚拟村(居委会)范围内开展调查,各区(新区)应加强对虚拟村(居委会)数据的审核。
(四)做好异常数据的查询和说明。切实做好个体工业数据的审核和说明,对异常数据及时核实,确保上级审核查询落实到位。与上年数据差异较大的区(新区),需详细说明数据变动原因并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及报送方式
个体工业调查表的报送时间、报送方式与规下工业抽样调查报表保持一致,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完成个体工业调查表(B214表)的报送工作。
附件:深圳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整群样本居委会
28365-365.com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联系人:钦佩、刘慧婷,联系电话:83750900、8375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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