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交警部门继续开展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得到稳步提升。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71分,比上月增加0.0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3.03分,连续九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见图1);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为0.30%。
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71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2]为83.93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10%,比上月上升0.7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69.79分,比上月增加0.01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的市民占11.84%,比上月上升1.2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2.89分,比上月减少0.1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6.92分,比上月减少1.1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出现堆物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次和14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1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25%。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得分最高,为87.91分;其次是罗湖区和南山区,得分分别为87.72分和87.64分;大鹏新区得分最低,为76.27分;宝安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78.43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五升五降”局面。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和坪山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宝安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1.43分,其次是坪山区,增加0.55分;而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龙岗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03分,其次是龙华区,得分减少0.97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和坪山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宝安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3.53%,其次是坪山区,进步指数为1.48%。而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区和大鹏新区有所退步,其中大鹏新区和龙华区退步较大,进步指数分别为-2.05%和-1.83%,龙岗区退步也较为明显,进步指数为-1.44%(见图4)。
(一)福田区
6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91分,比上月增加0.09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83分,连续两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8.41分,比上月增加0.07分。主要原因是红荔路皇岗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相应减少,同心南路东园路和福华路民田路路口等监测点大部分行人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0.71%,比上月上升0.0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85分,比上月增加1.2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3.00%,比上月上升7.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50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尚缺少车道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指路标志。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0.92分,比上月减少0.75分。主要原因是福民路新洲路路口和梅林路梅丽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1。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1%,全市排名并列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19%,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3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9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25%。
(二)罗湖区
6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72分,比上月减少0.0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47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0.62分,比上月增加0.33分。主要原因是太白路翠竹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现象相应减少,同时嘉宾路宝安南路路口和深南东路北斗路路口等监测点大部分行人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4.39%,比上月上升0.5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40分,比上月增加0.4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为4.50%,比上月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75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太白路东晓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8.67分,比上月减少3.33分。主要原因是嘉宾路宝安南路路口、深南东路北斗路路口和笋岗东路宝安北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28%,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2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7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62%。
(三)南山区
6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64分,比上月增加0.0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4.79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67分,比上月增加0.16分。主要原因是茶光路沙河西路路口和蛇口老街公园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48%,比上月上升0.2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65分,比上月增加0.4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为19.75%,比上月上升了9.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50分,比上月减少0.25分。主要原因是海德二道文心二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4.58分,比上月减少0.42分。主要原因是海德二道文心二路路口、工业七路公园路路口和桃园路南新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1%,全市排名并列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1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27%。
(四)龙岗区
6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48分,比上月减少1.03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76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下降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10分,比上月减少0.92分。主要原因是金龙路吉华路路口、布龙路坂雪岗大道路口和龙福路建设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19%,比上月下降1.5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3.35分,比上月减少1.70分,处于“基本满意”的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6.00%,比上月上升6.0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51.78%和24.11%。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减少0.50分。主要原因是布龙路坂雪岗大道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3.25分,比上月减少1.67分。主要原因是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富安大道平湖大街路口和荣华路白鸽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比上月增加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44%,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2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15%。
(五)坪山区
6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98分,比上月增加0.5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4.64分,连续六个月稳步上升,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0.79分,比上月增加0.68分。主要原因是比亚迪路坪环路口、老坑路深汕路路口和丹梓大道兰景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7.98%,比上月上升1.1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7.58分,比上月增加0.33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0.00%,比上月下降了0.8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67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缺少的车道标志和指路标志尚未得到及时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比上月增加0.42分。各监测点人行道上没有出现违章占道现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48%,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5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9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5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17%。
(六)盐田区
6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43分,比上月减少0.56分,比上年同期减少4.48分,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2.60分,比上月减少0.67分。主要原因是金融路海景二路路口、临海路深盐路路口和北山道洪安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逆行、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08%,比上月下降1.1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42分,比上月减少0.66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1.67%,比上月上升3.33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提及率为31.40%和26.74%。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7.50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缺少的车道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指路标志尚未得到及时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9.17分,比上月减少0.27分。主要原因是临海路深盐路路口和金融路海涛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64%,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0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2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0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85%。
(七)光明新区
6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73分,比上月减少0.29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4.08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两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1.16分,比上月减少0.37分。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占道、载客、逆行等违规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8.61%,比上月下降0.6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92分,比上月减少0.33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4.58%,比上月下降1.2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载客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50.68%和13.70%,此外,非机动车逆行现象的提及率为12.33%。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17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缺少的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尚未得到及时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0.14分,比上月增加5.83分。主要原因是新玉路根玉路路口、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和和同观路松白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1%,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2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7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0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62%。
(八)龙华区
6月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33分,比上月减少0.9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7.77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1.23分,比上月减少0.44分。主要原因是悦兴路泗黎路路口、三联路清泉路路口和三联路东环二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不作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8.72%,比上月下降0.7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1.75分,比上月减少0.7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42%,比上月下降6.67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8.05%和23.01%,此外,非机动车载客现象的提及率为19.47%。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67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缺少的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尚未得到及时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1.25分,比上月减少5.83分。主要原因是三联路清泉路路口、三联路东环二路路口和布龙路梅龙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其中,堆物比上月增加6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3%,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9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8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1.40%。
(九)宝安区
6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8.43分,比上月增加1.4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4.22分,连续两个月创下近一年监测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6.84分,比上月增加1.89分。主要原因是松明大道松瑞路路口、北环路中心路路口和大洋路塘新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增加,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1.41%,比上月上升3.1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70分,比上月增加0.5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3.50%,比上月下降4.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50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缺少的车道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指路标志尚未得到及时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2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西乡大道宝源路路口、福永大道政丰北路路口和金海路宝安大道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53%,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4.7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6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15%。
(十)大鹏新区
6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6.27分,比上月减少0.54分,比上年同期减少2.14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3.38分,比上月减少0.46分。主要原因是金业路商业东街路口、鹏新路中山路路口和布新路葵南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闯红灯、载客等违章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5.64%,比上月下降0.7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3.75分,比上月减少0.25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0.83%,比上月下降2.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载客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1.55%和29.95%,此外,行人闯红灯现象也较多,提及率为18.72%。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00分,与上月持平。部分监测点缺少的车道标志和指路标志尚未得到及时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5.28分,比上月减少1.94分。主要原因是中山路教育路路口、布新路葵南路路口和金业路商业东街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05%,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2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2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2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65%。
2017年6月30日
[1]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7年6月进步指数=(2017年6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7年6月参照基准=0.4×2017年5月指数+0.3×2017年4月指数+0.2×2017年3月指数+0.1×2017年2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