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深圳市交警部门开展“千警百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氛围,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有所提升。同时,部分路口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交通状况进一步改善。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31分,比上月增加0.2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3.15分,连续六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见图1);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为0.53%。
3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31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上升的现象。
守法率指数[2]为83.36分,比上月增加0.0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07%,比上月上升0.8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69.65分,比上月增加0.0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市民占50.53%,比上月上升1.1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1.07分,比上月增加0.7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志被遮挡、交通标线不清晰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出现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的路口比上月分别减少15处和5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8.92分,比上月增加1.5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违章设摊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10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3%。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4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6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09%。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罗湖区得分最高,为88.36分;南山区次之,为87.21分;宝安区得分最低,为74.34分;大鹏新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79.37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五升五降”局面。罗湖区、南山区、光明新区、坪山区和龙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龙华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1.40分,其次是南山区和坪山区,分别增加1.28分和1.27分;而福田区、盐田区、宝 安区、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福田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0.74分,盐田区次之,得分减少0.72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有所进步,其中坪山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3.50%,其次是南山区,进步指数为2.10%。而福田区、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岗区有所退步,其中盐田区和宝安区退步相对较大,进步指数分别为-1.15%和-1.05%(见图4)。
(一)罗湖区
3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8.36分,比上月增加0.60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35分,连续三个月创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0.50分,比上月增加0.81分。主要原因是深南东路北斗路路口和笋岗东路宝安北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顺畅,行人比较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4.40%,比上月上升1.4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3.90分,比上月增加1.1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62.75%,比上月上升了4.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50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嘉宾路宝安南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4.75分,比上月减少1.08分。主要原因是布心路爱国路路口、春风路南极路路口和桃源路宝岗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50%,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7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8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1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16%。
3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21分,比上月增加1.2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3.77分,连续两个月创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02分,比上月增加1.59分。主要原因是工业七路公园路路口、望海路公园路路口和留仙大道同发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44%,比上月上升2.6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1.40分,比上月增加0.6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2.00%,比上月上升了0.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2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工业八路后海大道路口和科苑南路高新南四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被遮挡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8.2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工业七路公园路路口和工业八路后海大道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0%,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4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5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1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50%。
(三)福田区
3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07分,比上月减少0.7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76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8.46分,比上月减少0.48分。主要原因是福强路新洲路路口交通管理人员减少,行人二次过街闯红灯较多,同时竹子林四路紫竹六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在无机动车通过时闯红灯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0.82%,比上月下降0.8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3.75分,比上月减少0.5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00%,比上月上升1.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提及率分别为54.39%和27.19%。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2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香轩路农园路路口和梅林路梅丽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42分,比上月减少4.08分。主要原因是同心南路东园路路口、梅林路梅秀路路口和福强路新洲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3。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24%,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1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0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74%。
(四)龙岗区
3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98分,比上月减少0.12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70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44分,比上月减少0.35分。主要原因是鹏达路向银路路口、金龙路吉华路路口和湖南路百鸽路路口等监测点人流量增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相应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09%,比上月下降0.5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00分,比上月减少0.4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1.50%,比上月上升6.0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违章较多,提及率分别为73.91%和24.22%。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25分,比上月减少0.25分。主要原因是吉华路坂雪岗大道路口等监测点隔离设施损坏。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1.42分,比上月增加1.92分。主要原因是龙岗大道茂盛路路口、龙福路建设路路口和布沙路湖西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19%,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2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4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68%。
(五)光明新区
3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97分,比上月增加0.0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0.57分,连续九个月稳步上升,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29分,比上月增加0.13分。主要原因是华夏路牛山路路口、同观路松白路路口和新玉路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48%,比上月上升0.2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6.25分,比上月增加1.33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3.75%,比上月上升4.17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17分,比上月增加0.42分。主要原因是新玉路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2.22分,比上月减少2.36分。主要原因是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新玉路根玉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35%,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2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6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2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74%。
(六)盐田区
3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43分,比上月减少0.72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69分,连续四个月下降,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4.85分,比上月减少0.75分。主要原因是金融路海景二路路口和沙盐路官吓路路口交通管理人员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92%,比上月下降1.2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00分,比上月减少0.42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2.92%,比上月上升4.17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较多,提及率分别为50.70%和28.17%。此外,对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的提及率为12.68%。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67分,比上月增加0.84分。主要原因是深盐路东海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线不清晰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72分,比上月减少2.36分。主要原因是东海大道洪安三街路口和北山道洪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5%,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7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0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29%。
(七)龙华区
3月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17分,比上月增加1.40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0.79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2.85分,比上月增加1.20分。主要原因是观澜大道泗黎路路口和观光路泗黎路路口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44%,比上月上升2.02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25分,比上月增加1.0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67%,比上月下降5.8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17分,比上月增加0.42分。主要原因是观澜大道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33分,比上月增加4.16分。主要原因是三联路清泉路路口、工业路人民路路口和观光路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1%,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6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5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1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05%。
(八)坪山区
3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29分,比上月增加1.2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50分,连续三个月稳步上升,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9.06分,比上月增加1.56分。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比亚迪路路口、丹梓大道兰景路路口和老坑路深汕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5.10%,比上月上升了2.6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3.67分,比上月增加1.84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9.58%,比上月上升2.0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83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仍然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各监测点没有发现人行道被占用的情况。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50%,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4.2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6.2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9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56%。
(九)大鹏新区
3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9.37分,比上月减少0.21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17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两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6.76分,比上月减少0.29分。主要原因是布新路葵南路路口和金业路商业东街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违规现象较多,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1.26%,比上月下降0.4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5.17分,比上月减少0.83分,处于“基本满意”到“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37.08%,比上月下降2.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违章和行人闯红灯较多,提及率分别为57.38%和40.98%。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25分,比上月增加0.83分。主要原因是鹏新路中山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各监测点没有发现人行道被占用的情况。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9%,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8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9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84%。
(十)宝安区
3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4.34分,比上月减少0.2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01分,连续三个月下降,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1.42分,比上月减少1.48分。主要原因是翻身路兴华一路路口、松明大道松瑞路路口和北环路中心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抢道等违规现象较严重,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2.41%,比上月下降0.0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4.95分,比上月减少0.70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37.75%,比上月下降3.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违章和行人闯红灯较多,提及率分别为50.31%和41.61%。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00分,比上月增加2.25分。主要原因是松明大道松瑞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大洋路塘新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比较完善,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失的路口比上月减少10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7.50分,比上月增加6.50分。主要原因是翻身路兴华一路路口、福永大道政丰北路路口和西乡大道宝源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分别减少8个次和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05%,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1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8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5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21%。
[1]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7年3月进步指数=(2017年3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7年3月参照基准=0.4×2017年2月指数+0.3×2017年1月指数+0.2×2016年12月指数+0.1×2016年11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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