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2017年2月)

春节过后,不少市民陆续返深,全市交通通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繁忙路口增加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交通状况保持平稳。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04分,比上月增加0.02,比上年同期增加1.95分,连续五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见图1);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0.56%

 

一、全市总体情况

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04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2]83.28分,比上月增加0.1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同时部分监测点的行人比较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3.19%,比上月上升0.4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69.60分,比上月增加0.41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市民占9.72%,比上月下降1.75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90.35分,比上月增加0.13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出现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的路口比上月分别减少7处和5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87.42分,比上月减少1.1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违章设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出现违章设摊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增加8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6%。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89%,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2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78%

二、各区(新区)情况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得分最高,为87.81分;罗湖区次之,为87.76分;宝安区得分最低,为74.57分;大鹏新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79.58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七升三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坪山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1.65分;其次是光明新区,增加1.20分,已连续八个月稳步上升;而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龙华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25分;宝安区次之,得分减少0.77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有所进步,其中坪山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3.07%,其次是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进步指数分别为3.02%2.34%。而宝安区和盐田区有所退步,进步指数分别为-1.02%-0.57%(见图4)。

(一)福田区

2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81分,比上月增加0.2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18分,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8.94分,比上月增加0.27分。主要原因是福强路新洲路路口和泰然九路泰然六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章现象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1.63%,比上月上升0.4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25分,比上月增加0.7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50%,比上月下降2.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75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梅林路梅丽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减少0.08分。主要原因是八卦二路八卦路路口和福华路民田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1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6%,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5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1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71%

(二)罗湖区

2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76分,比上月增加0.39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63分,连续两个月创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9.69分,比上月增加0.47分。主要原因是桃源路宝岗路路口、太白路东晓路路口和田贝四路翠竹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比较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数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2.92%,比上月上升0.7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75分,比上月增加0.4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8.50%,比上月上升了3.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25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嘉宾路宝安南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5.83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深南东路北斗路路口、田贝四路翠竹路路口和嘉宾路南湖路路口等监测点出现违章设摊、跨门营业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60%,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6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6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92%

(三)南山区

2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93分,比上月增加0.8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13分,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43分,比上月增加0.68分。主要原因是茶光路沙河西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秩序,海德二道南山大道路口、工业八路后海大道路口和后海滨路海德一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77%,比上月上升1.1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0.75分,比上月增加1.7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1.25%,比上月上升了5.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75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科苑南路高新南四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7.75分,比上月增加1.50分。主要原因是工业七路公园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现象减少,南海大道东滨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1%,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1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8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66%

(四)龙岗区

2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10分,比上月增加0.04,比上年同期增加3.05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79分,比上月增加0.14分。主要原因是龙岗大道茂盛路路口和富安大道平湖大街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66%,比上月上升0.2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45分,比上月增加0.4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5.50%,比上月下降3.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5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仍存在缺少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的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50分,比上月减少1.00分。主要原因是龙福路建设路路口和湖南路百鸽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1%,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1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0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59%

(五)光明新区

2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94分,比上月增加1.20,比上年同期增加18.48分,连续八个月稳步上升,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16分,比上月增加1.73分。主要原因是同观路松白路路口、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和华夏路光侨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29%,比上月上升2.9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92分,比上月增加0.84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67%,比上月下降2.9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75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仍存在缺少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的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4.58分,比上月减少0.98分。主要原因是本月华夏路光侨路路口和同观路松白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和违章设摊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02%,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4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19%,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7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9.33%

(六)盐田区

2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15分,比上月减少0.03,比上年同期减少1.71分,连续三个月下降,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60分,比上月增加0.23分。主要原因金融路海景二路路口和临海路深盐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深盐路东海道路口和东海大道洪安三街路口等监测点行人比较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行人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6.17%,比上月上升0.4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42分,比上月增加0.84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75%,比上月下降3.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83分,比上月减少0.84分。主要原因是深盐路东海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线不清晰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2.08分,比上月减少1.81分。主要原因是北山道洪安路路口、深盐路东海道路口和北山道洪安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7%,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9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5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4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21%

(七)龙华区

2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77分,比上月减少1.25,比上年同期增加7.35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1.65分,比上月减少1.37分。主要原因是观澜大道泗黎路路口和高尔夫大道观光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反映红灯时间较长,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多,同时观光路泗黎路路口电单车违章现象较严重,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9.42%,比上月下降2.2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3.25分,比上月减少0.83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0.83%,比上月下降5.0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违章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7.68%46.38%。此外,市民对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的提及率为15.94%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75分,比上月增加0.42分。主要原因是观澜大道泗黎路路口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4.17分,比上月减少2.50分。主要原因是三联路清泉路路口、工业路人民路路口和观澜大道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3%,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8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1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27%

(八)坪山区

2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02分,比上月增加1.65,比上年同期减少1.65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7.50分,比上月增加1.73分。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比亚迪路路口和丹梓大道兰景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锦龙大道金碧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比较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行人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2.50%比上月上升了2.8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1.83分,比上月增加1.58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7.08%,比上月下降7.0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83分,比上月增加1.66分。主要原因是锦龙大道金碧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中山大道比亚迪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比上月增加1.11分。主要原因是老坑路深汕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07%,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3.4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6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6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78%

(九)大鹏新区

2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9.58分,比上月增加0.89,比上年同期减少2.14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7.05分,比上月增加0.73分。主要原因是金业路商业东街路口、葵新路金葵路路口和布新路葵南路路口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1.75%,比上月上升1.2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00分,比上月增加1.25分,处于“基本满意”到“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比较满意”和“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39.58%,比上月上升4.5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42分,比上月增加1.67分。主要原因是鹏新路中山路路口交通缺失现象减少,中山路教育路路口和鹏新路中山路路口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比上月增加0.83分。主要原因是葵新路金葵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34%,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7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9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2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7.01%

(十)宝安区

2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4.57分,比上月减少0.77,比上年同期增加0.76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2.90分,比上月减少0.27分。主要原因是宝石东路田心大道路口和北环路爱群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占道行驶等违章现象较严重,白石厦大道龙翔路路口交通秩序混乱,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严重,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2.49%,比上月下降0.3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5.65分,比上月减少0.8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1.25%,比上月下降0.7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违章较多,提及率分别为51.67%42.22%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75分,比上月减少0.25分。主要原因是松明大道松瑞路路口信号灯被遮挡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1.00分,比上月减少4.75分。主要原因是西乡大道宝源路路口、白石厦大道龙翔路路口和翻身路兴华一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出现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比上月增加12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1]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72月进步指数=(20172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72月参照基准=0.4×20171月指数+0.3×201612月指数+0.2×201611月指数+0.1×201610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