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02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2]为83.17分,比上月增加0.5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2.73%,比上月上升1.6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69.19分,比上月增加0.03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市民占49.31%,比上月上升2.06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0.22分,比上月减少1.6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出现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的路口比上月增加49处和6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8.60分,比上月减少0.1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现象增加。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7%。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5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6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5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45%。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六升四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坪山新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2.34分;其次是龙华新区,增加1.77分,已连续八个月得到明显提升;而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岗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宝安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0.86分;盐田区和龙岗区得分分别减少0.65分和0.49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除盐田区外,其他九个区均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其中龙华新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4.96%,其次是光明新区和罗湖区,进步指数分别为3.71%和2.15%。而盐田区有所退步,进步指数为-0.86%(见图4)。
(一)福田区
1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53分,比上月增加1.01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01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8.67分,比上月增加1.40分。主要原因是红荔路华富路路口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竹子林四路紫竹六道路口和香轩路农园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1.16%,比上月上升2.3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3.50分,比上月增加1.9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2.75%,比上月上升7.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50分,比上月减少0.50分。主要原因是梅林路梅丽路路口和梅林路梅秀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2.58分,比上月减少1.17分。主要原因是同心南路东园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均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1。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36%,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5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5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27%。
(二)罗湖区
1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37分,比上月增加1.6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09分,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9.22分,比上月增加1.84分。主要原因是春风路南极路路口、莲塘路仙湖路路口和笋岗东路宝安北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比较自觉,行人闯红灯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2.18%,比上月上升3.1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30分,比上月增加2.3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5.50%,比上月上升了4.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00分,比上月减少1.00分。主要原因是莲塘路仙湖路路口和田贝四路翠竹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其中交通标志缺失扣分比上月增加8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5.83分,比上月增加2.25分。主要原因是深南东路北斗路路口、嘉宾路南湖路路口和太白路东晓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比上月减少8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5%,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2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91%。
(三)南山区
1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10分,比上月减少0.0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72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4.75分,比上月增加0.06分。主要原因是茶光路沙河西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66%,比上月上升0.12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00分,与上月持平,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较高,选择“较满意”和“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6.00%。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减少1.25分。主要原因是留仙大道同发路路口和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标志缺失扣分比上月增加5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6.2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南海大道东滨路路口、海德二道南山大道路口和科苑南路高新南四道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44%,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7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7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4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43%。
(四)龙岗区
1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06分,比上月减少0.49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76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65分,比上月减少0.12分。主要原因是吉华路坂雪岗大道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比较严重,金龙路吉华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较多,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45%,比上月下降0.1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00分,比上月减少3.1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3.75%,比上月下降5.0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较多,提及率为64.20%;非机动车违章提及也较多,提及率为32.95%。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50分,比上月减少2.00分。主要原因是金龙路吉华路路口和龙福路建设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标志缺失扣分比上月增加8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0.50分,比上月增加1.00分。主要原因.是.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龙岗大道茂盛路路口和湖南路百鸽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17%,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8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2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5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89%。
(五)盐田区
1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18分,比上月减少0.65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68分,连续两个月下降,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37分,比上月减少1.82分。主要原因是近几个月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有所减少,且工作积极性下降,没有有效维护交通路口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70%,比上月下降3.2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8.58分,比上月减少1.34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9.58%,比上月下降2.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和行人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6.21%和32.76%。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67分,比上月减少0.83分。主要原因是临海路深盐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3.89分,比上月增加8.33分。主要原因是深盐路东海道路口和北山道洪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86%,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0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9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8.47%。
(六)光明新区
1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74分,比上月增加0.4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2.25分,连续七个月稳步上升,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43分,比上月减少1.13分。主要原因是本月同观路松白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违章较多,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2.39%,比上月下降1.8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08分,比上月减少0.17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4.58%,比上月下降4.58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违章现象较多,提及率为71.43%。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75分,比上月增加2.50分。主要原因是同观路松白路路口和新玉路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比较完善,交通标志缺失扣分比上月减少8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5.56分,比上月增加10.28分。主要原因是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华夏路牛山路路口和同观路松白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少,出现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减少8个次、6个次和8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71%,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7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9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0.69%。
(七)龙华新区
1月份龙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02分,比上月增加1.7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1.07分,连续八个月稳步提升,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02分,比上月增加2.82分。主要原因是本月高尔夫大道观光路路口和观光路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也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69%,比上月上升4.6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08分,比上月增加1.33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5.83%,比上月上升5.8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33分,比上月减少2.50分。主要原因是观光路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其中交通标志缺失扣分比上月增加6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6.67分,比上月减少0.83分。主要原因是三联路清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和跨门营业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4.96%,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4.8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1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2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4.29%。
(八)大鹏新区
1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8.69分,比上月增加1.01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40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6.32分,比上月增加0.22分。主要原因是葵新路金葵路路口、鹏新路中山路路口和金业路商业东街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0.54%,比上月上升0.3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4.75分,比上月增加1.50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3.75%,比上月下降5.4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75分,比上月减少3.75分。主要原因是中山路教育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出现故障,信号灯故障扣分比上月增加5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9.17分,比上月大幅增加10.84分。主要原因是葵新路金葵路路口、鹏新路中山路路口和中山路教育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少,其中出现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分别减少7个次和5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6%,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9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3.6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9.78%。
(九)坪山新区
1月份坪山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8.37分,比上月增加2.3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21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5.77分,比上月增加2.96分。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锦龙大道路口、丹梓大道兰景路路口和中山大道比亚迪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9.62%,比上月上升了1.4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0.25分,比上月增加3.50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5.42%,比上月上升2.5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17分,比上月减少0.83分。主要原因是比亚迪路坪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标志缺失扣分比上月增加6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8.89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老坑路深汕路路口等监测点有机动车乱停放。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坪山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04%,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1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5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0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67%。
(十)宝安区
1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5.34分,比上月减少0.8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65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3.17分,比上月减少0.25分。主要原因是白石厦大道龙翔路路口和宝石东路田心大道路口等监测点人流量较大,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较严重,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2.84%,比上月下降1.2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45分,比上月减少0.3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2.00%,比上月下降1.2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违章较多,提及率分别为48.65%和38.51%。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00分,比上月减少2.75分。主要原因是白石厦大道龙翔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出现故障以及北环路爱群路路口和白石厦大道龙翔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多,扣分比上月增加16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5.75分,比上月减少3.75分。主要原因是白石厦大道龙翔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严重。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1%,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6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3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3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30%。
2017年2月10日
[1]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7年1月进步指数=(2017年1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7年1月参照基准=0.4×2016年12月指数+0.3×2016年11月指数+0.2×2016年10月指数+0.1×2016年9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