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80分,比上月上升0.94分,比上年同期上升2.56分,连续三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见图1);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为1.75%。
1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80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守法率指数[2]为82.61分,比上月增加0.8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09%,比上月上升0.5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69.16分,比上月增加1.11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市民占47.25%,比上月上升1.31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1.89分,比上月增加0.3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线不清晰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失的路口比上月减少8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8.70分,比上月增加1.9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减少,其中出现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减少10个次、10个次和17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75%。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5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2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02%。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得分最高,为86.52分;罗湖区次之,为85.72分;坪山新区得分最低,为76.03分;宝安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76.20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七升三降”局面。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龙华新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2.98分,连续七个月出现上升;其次是光明新区,增加2.42分,已连续六个月得到明显提升;而罗湖区、盐田区和坪山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坪山新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14分;盐田区和罗湖区得分分别减少0.41分和0.21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其中光明新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6.53%,其次是龙华新区,进步指数为5.20%。而盐田区和坪山新区均有退步,进步指数分别为-0.17%和-3.27%(见图4)。
(一)福田区
12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52分,比上月增加0.61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27分,比上月增加0.38分。主要原因是福强路益田路路口和泰然九路泰然六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82%,比上月上升0.6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1.55分,比上月增加2.2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5.50%,比上月上升5.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00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莲花路宏威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得到完善,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3.75分,比上月增加0.75分。主要原因是同心南路东园路和福华路福田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1。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26%,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3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2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42%。
(二)罗湖区
12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72分,比上月减少0.21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99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两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38分,比上月减少0.59分。主要原因是太白路翠竹路路口和春风路南极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数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08%,比上月下降1.0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0.00分,比上月减少0.6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0.75%,比上月下降了2.0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为61.79%。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0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仍然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3.58分,比上月增加2.66分。主要原因是深南东路北斗路路口、春风路南极路路口、桃源路宝岗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6%,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29%,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39%,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35%。
(三)龙岗区
12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55分,比上月增加0.81分,比上年同期增加3.25分,连续三个月稳步上升,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77分,比上月增加1.21分。主要原因是中兴路吉政路路口、富安大道平湖大街路口和龙岗大道茂盛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63%,比上月上升0.4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10分,比上月增加1.6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8.75%,比上月上升3.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增加0.75分。主要原因是鹏达路向银路路口和富安大道平湖大街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50分,比上月减少2.75分。主要原因是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鹏达路向银路路口和湖南路百鸽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出现堆物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增加5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36%,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6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2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1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95%。
(四)南山区
12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13分,比上月增加0.2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82分,连续四个月稳步上升,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4.69分,比上月增加0.54分。主要原因是南海大道东滨路路口和深南大道侨城西街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工业七路公园路路口和工业八路后海大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和非机动车比较文明,行人和非机动车等闯红灯违规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54%,比上月上升0.1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00分,比上月增加0.6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75%,比上月下降2.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75分,比上月减少1.00分。主要原因是工业八路后海大道路口等监测点连续两个季度信号灯出现故障,望海路公园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5.75分,比上月减少1.00分。主要原因是南海大道东滨路路口、科苑南路高新南四道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6%,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6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30%。
(五)盐田区
12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83分,比上月减少0.41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49分,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19分,比上月减少0.19分。主要原因是北山道洪安路路口和深盐路东海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在无机动车通过时闯红灯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91%,比上月下降0.3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92分,比上月减少1.7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2.08%,比上月下降7.09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机动车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1.82%和33.33%。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仍然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5.56分,比上月减少0.97分。主要原因是梧桐路海山路路口和东海大道洪安三街路口等监测点堆物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17%,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8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0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05%。
(六)光明新区
12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27分,比上月增加2.42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1.15分,连续六个月明显提升,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4.56分,比上月增加2.49分。主要原因是公明南环大道松白路路口、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和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28%,比上月上升4.1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25分,比上月增加2.08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50%,比上月下降1.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25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仍没有得到修复,同时,部分监测点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仍然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5.28分,比上月增加4.72分。主要原因是公明南环大道松白路路口、华夏路牛山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6.53%,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7.0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6.2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0.43%。
(七)龙华新区
12月份龙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25分,比上月增加2.9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1.50分,连续七个月稳步提升,首次突破80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0.20分,比上月增加1.06分。主要原因是龙胜路建设路路口和三联路清泉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增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也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7.02%,比上月上升1.7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75分,比上月增加2.42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0.00%,比上月上升8.3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83分,比上月增加1.66分。主要原因是龙胜路建设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7.50分,比上月大幅增加18.33分。主要原因是三联路清泉路路口、观澜大道人民路路口和观澜大道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均减少,出现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减少7个次、8个次、11个次和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5.20%,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8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6.7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8.67%。
(八)大鹏新区
12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7.68分,比上月增加1.52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83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6.10分,比上月增加1.80分。主要原因是鹏新路中山路路口和金业路商业东街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0.17%,比上月上升3.0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3.25分,比上月增加1.50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9.17%,比上月下降1.66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增加1.67分。主要原因是鹏新路中山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33分,比上月减少0.56分。主要原因是迎宾路岭南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74%,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7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3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22%。
(九)宝安区
12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6.20分,比上月增加1.5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23分,连续三个月稳步提升,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3.42分,比上月增加1.76分。主要原因是福永大道政丰北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新湖路罗田路路口和翻身路兴华一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较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4.04%,较上月上升1.2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75分,比上月增加0.6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43.25%,比上月增加2.5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75分,比上月增加0.75分。主要原因是留仙一路上川二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89.50分,比上月增加2.00分。主要原因是翻身路兴华一路路口、福永大道政丰北路路口和宝石东路田心大道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09%,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3.4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7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6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85%。
(十)坪山新区
12月份坪山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6.03分,比上月减少2.14分,比上年同期减少3.04分,连续三个月呈现下降态势,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2.81分,比上月减少2.91分。主要原因是深汕路宝梓路路口、丹梓大道兰景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违章较严重,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8.17%,比上月下降了1.3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56.75分,比上月减少1.17分,处于“较低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2.92%,比上月下降0.41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闯红灯、载客等违章现象较多,提及率为66.08%。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00分,比上月增加1.25分。主要原因是锦龙大道金碧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线不清晰现象得到改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8.89分,比上月减少1.11分。主要原因是深汕路宝梓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坪山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27%,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4.6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3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3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11%。
2017年1月5日
[1] 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6年12月进步指数=(2016年12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6年12月参照基准=0.4×2016年11月指数+0.3×2016年10月指数+0.2×2016年9月指数+0.1×2016年8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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