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86分,比上月上升0.26分,比上年同期上升1.77分,连续两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见图1),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为1.08%。
1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86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2]为81.76分,比上月增加0.3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0.55%,比上月上升0.7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68.05分,比上月增加1.0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市民占13.41%,比上月下降3.81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1.51分,比上月减少0.2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扣分均比上月增加5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6.72分,比上月减少0.4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增加,其中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增加12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08%。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8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0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34%。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罗湖区得分最高,为85.93分;福田区次之,为85.91分;宝安区得分最低,为74.62分;大鹏新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76.16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七升三降”局面。
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光明新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2.79分,已连续五个月明显提升;其次是罗湖区、盐田区和南山区,得分均增加0.50分以上。而福田区、坪山新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大鹏新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32分;福田区和坪山新区得分分别减少0.65分和0.30分。(见图3)。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其中光明新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7.13%,其次是龙华新区,进步指数为2.86%。而福田区、盐田区、坪山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所退步,其中大鹏新区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16%;其次是坪山新区和福田区,进步指数分别为-0.86%和-0.76%(见图4)。
(一)罗湖区
11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93分,比上月增加0.6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88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97分,比上月增加0.15分。主要原因是太白路翠竹路路口有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同时新秀路罗芳路路口和春风路南极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0.09%,比上月上升0.2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0.60分,比上月增加2.4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2.75%,比上月上升了5.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0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仍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0.92分,比上月增加2.84分。主要原因是嘉宾路宝安南路路口、春风路南极路路口和嘉宾路南湖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39%,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6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8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6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50%。
(二)福田区
11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91分,比上月减少0.65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21分,是近一年监测的最低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89分,比上月减少0.75分。主要原因是福华路福田路路口、八卦二路八卦路路口和莲花路宏威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违规闯红灯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21%,比上月下降1.2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30分,比上月减少0.3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0.50%,比上月下降1.7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现象较多,提及率为58.39%;非机动车违章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也有一定的提及,分别为21.48%和19.46%。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50分,与上月持平。原因是部分监测点的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3.00分,比上月减少1.00分。主要原因是同心南路东园路路口和泽田路农园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2。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76%,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0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7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46%。
(三)盐田区
11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24分,比上月增加0.64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07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38分,比上月增加1.29分。主要原因是沙盐路官吓路路口等监测点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违规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30%,比上月上升2.3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1.67分,比上月增加0.84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 “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9.17%,比上月上升10.4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标志缺失没有及时完善,其中以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为主。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6.53分,比上月减少3.47分。主要原因是东海大道洪安三街路口、北山道洪安路路口和深盐路东海道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8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8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55%。
(四)南山区
11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89分,比上月增加0.5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67分,是近一年监测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4.15分,比上月增加0.57分。主要原因是深南大道侨城西街路口等监测点工作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望海路公园路路口和后海滨路海德一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章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41%,比上月上升1.7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8.40分,比上月增加0.4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75%,比上月下降1.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7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科苑南路高新南四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得到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6.75分,比上月增加0.92分。主要原因是留仙大道珠光北路路口和南海大道东滨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5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64%,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6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3.3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15%。
(五)龙岗区
11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74分,比上月增加0.1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99分,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56分,比上月增加0.14分。主要原因是富安大道平湖大街路口和中兴路吉政路路口等监测点工作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相应也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19%,比上月上升1.8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7.45分,比上月增加1.3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3.00%,比上月下降9.5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75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仍然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2.25分,比上月减少0.58分。主要原因是鹏达路向银路路口、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和白灰围一路爱心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69%,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1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4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23%。
(六)光明新区
11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85分,比上月增加2.79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8.47分,连续五个月明显提升,首次突破80分,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2.07分,比上月增加2.58分。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和华夏路光侨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违规现象也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0.12%,比上月上升4.22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17分,比上月增加2.42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比较满意”和“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8.33%,比上月上升3.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25分,比上月增加1.25分。主要原因是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线不清晰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0.56分,比上月增加6.12分。主要原因是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华夏路牛山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7.13%,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8.3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6.5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3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49%。
(七)龙华新区
11月份龙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8.27分,比上月增加0.4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8.65分,连续六个月稳步提升,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9.14分,比上月增加0.47分。主要原因是工业路人民路路口和观澜大道人民路路口等监测点有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相应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5.27%,比上月上升0.7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0.33分,比上月增加1.5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75%,比上月下降8.3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17分,比上月减少1.66分。主要原因是龙胜路建设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69.17分,比上月增加1.67分。主要原因是龙胜路建设路路口、三联路清泉路路口和观澜大道人民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现象减少,出现跨门营业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5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86%,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3.1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6.5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2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79%。
(八)坪山新区
11月份坪山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8.17分,比上月减少0.30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36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降两持平”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5.72分,比上月减少0.39分。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锦龙大道路口、深汕路白石路路口和丹梓大道兰景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等违章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9.55%,比上月下降了0.6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57.92分,比上月减少0.25分,处于“较不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3.33%,比上月下降2.92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载客、闯红灯等违章现象较多,提及率为59.06%;行人闯红灯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有一定的提及,分别为28.86%和12.08%。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75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车道标志缺失、人行横道线和停止线不清晰,同时信号灯故障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与上月持平。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坪山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86%,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2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3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均为0.00%。
(九)大鹏新区
11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6.16分,比上月减少1.32分,比上年同期减少4.10分,是近一年的最低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4.30分,比上月减少0.63分。主要原因是金业路迎宾路路口和葵新路金葵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较多,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7.17%,比上月下降1.0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1.75分,比上月减少1.00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27.92%,比上月下降7.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违章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7.75%和56.95%。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83分,比上月减少1.67分。主要原因是鹏新路中山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出现故障。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89分,比上月减少6.11分。主要原因是迎宾路岭南路路口和葵新路金葵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6%,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2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1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3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85%。
(十)宝安区
11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4.62分,比上月增加0.42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42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1.66分,比上月增加0.83分。主要原因是光明路爱群路路口和新安四路前进一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52.79%,较上月上升1.3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6.10分,比上月增加2.0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4.75%,比上月下降6.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00分,比上月减少0.63分。主要原因是留仙一路上川二路路口和宝安大道松明大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被遮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7.50分,比上月减少3.00分。主要原因是光明路爱群路路口、宝石东路田心大道路口和新安四路前进一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49%,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8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8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17%。
[1]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6年11月进步指数=(2016年11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6年11月参照基准=0.4×2016年10月指数+0.3×2016年9月指数+0.2×2016年8月指数+0.1×2016年7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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