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份,深圳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2.1%,同比上涨3.7%,同比涨幅较上月扩大2.5个百分点。
一、春节因素推动CPI环比上涨2.1%。其中,消费品价格环比上涨2.3%,服务价格环比上涨1.7%;食品价格环比上涨7.2%,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9%。
食品中,应节食品价格涨幅明显。2月适逢春节,应节食品市场购销两旺,水产品、畜肉等价格呈惯性上涨态势。其中,虾蟹类价格环比上涨30.2%,淡水鱼价格环比上涨18.2%,海水鱼价格环比上涨8.4%;畜肉副产品价格环比上涨9.4%,猪肉价格环比上涨8.5%。此外,受月初冬季强寒潮天气和春节期间消费较旺等因素的叠加影响,2月鲜菜价格环比上涨21.2%。
非食品中,部分服务价格涨势显著。春节期间,部分传统服务性行业出现用工短缺,带动服务价格明显上涨,其中车辆修理与保养(洗车、打蜡和补胎等)价格环比上涨28.5%,家政服务(钟点工、保姆等)价格环比上涨16.6%,快递服务价格环比上涨6.0%。2月1日春运启动,长途汽车票价格执行春运收费标准,价格大幅走高,环比上涨43.0%。此外,旅游消费持续升温,市民旅游过年、出国过年等需求旺盛,2月旅游价格环比上涨13.6%。
二、CPI同比上涨3.7%,涨幅扩大。由于“春节错月”上年2月基期价格较低,2月CPI同比上涨3.7%,涨幅较上月扩大2.5个百分点。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七涨一降”,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2%、5.4%、3.7%、3.1%、2.2%、1.8%、0.3%,仅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