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49分,比上月增加0.7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6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为0.28%(见图1)。
1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49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上升的现象。
守法率指数[2]为83.99分,比上月增加0.9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持交通秩序,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闯红灯、载客、占道逆行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74%,比上月上升1.1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75.00分,比上月增加0.22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市民占64.13%,比上月上升1.16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2.96分,比上月增加0.2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线不清晰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少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10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8.98分,比上月增加1.0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28%。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0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0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2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52%。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南山区得分最高,为86.64分,其次是福田区和光明新区,得分分别为86.53分和86.46分;龙华区得分最低,为80.10分,宝安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82.73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八升两降”局面。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有所上升,其中南山区上升幅度最大,增加1.88分,其次是盐田区和大鹏新区,分别增加1.78分和1.54分;而福田区和罗湖区得分有所下降,得分分别减少0.76分和0.09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大鹏新区进步依然最大,进步指数为4.78%,其次是坪山区和盐田区,进步指数分别为3.02%和2.14%;而福田区、罗湖区和龙华区则均有所退步,其中福田区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1.72%,其次是罗湖区,进步指数为-1.47%(见图4)。
(一)南山区
11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64分,比上月增加1.8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75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22分,比上月增加2.53分。主要原因是留仙大道沙河西路路口和工业七路南海大道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学府路前海路路口和创业路南山大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42%,比上月上升4.2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7.35分,比上月增加0.35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为31.00%,比上月上升了7.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25分,比上月减少0.50分。主要原因是蛇口老街公园路路口等监测点缺少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8.25分,比上月增加1.25分。主要原因是留仙大道沙河西路路口和蛇口老街公园路路口违章设摊、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00%,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6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6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10%。
(二)福田区
11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53分,比上月减少0.7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62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71分,比上月减少1.18分。主要原因是梅华路中康路路口人不按斑马线行走,在十字口占道行走,南园路华发南路路口和红荔路皇岗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载客等违法现象较多,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7.89%,比上月下降1.9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5.85分,比上月减少0.55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5.50%,比上月下降0.2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提及率为43.02%,其次是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普遍,提及率为29.07%。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7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福华路中心五路路口和福民路新洲路路口等监测点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9.67分,比上月增加0.59分。主要原因是梅华路中康路路口、南园路华发南路路口和福民路新洲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2。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72%,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6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8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66%。
(三)光明新区
11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46分,比上月增加0.3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5.61分,连续三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上升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95分,比上月增加0.10分。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公明南环大道松白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41%,比上月上升0.3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9.25分,比上月增加0.58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6.25%,比上月上升2.9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67分,比上月增加1.67分。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等监测点指路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5.00分,比上月增加0.83分。主要原因是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08%,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3.1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8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32%。
(四)大鹏新区
11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25分,比上月增加1.5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0.09分,连续三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81分,比上月增加2.11分。主要原因是鹏新路中山路路口、葵新路金葵路路口和葵兴路亚迪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交通顺畅,行人比较自觉,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3.02%,比上月上升3.5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7.50分,比上月增加0.67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2.92%,比上月上升4.17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8.33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中山路教育路路口和同富路海港路路口监测点仍存在指路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与上月持平,各监测点人行道上没有出现违章占道现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4.78%,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5.5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6.4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3.8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39%。
(五)坪山区
11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18分,比上月增加1.52分,比上年同期增加8.01分,连续三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10分,比上月增加1.72分。主要原因是人民路宝梓路路口、龙田路龙兴北路路口和深汕路金牛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16%,比上月上升2.8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3.67分,比上月增加3.2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2.50%,比上月上升了7.0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龙田路龙兴北路路口和人民路宝梓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与上月持平,各监测点人行道上没有出现违章占道现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02%,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3.69%,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7.1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00%。
(六)盐田区
11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5.24分,比上月增加1.78分,与上年同期持平,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93分,比上月增加2.18分。主要原因是东海大道永安三街路口、沙盐路官吓路路口和金融路海涛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6.79%,比上月上升3.7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7.58分,比上月增加1.16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7.92%,比上月上升3.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3.33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沙盐路深沙路路口、金融路海涛路路口和沙盐路官吓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标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0.00分,比上月增加1.39分。主要原因是盐梅路环梅路路口跨门营业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4%,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5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89%,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3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57%。
(七)龙岗区
11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61分,比上月增加0.51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13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4.41分,比上月增加0.64分。主要原因是龙岗大道茂盛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中兴路吉政路路口和布龙路坂雪岗大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遵守交通规范,交通顺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4.02%,比上月上升1.0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4.45分,比上月减少1.5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5.50%,比上月下降0.7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行人闯红灯,提及率为51.00%,其次是信号灯设置不够合理,提及率为19.00%。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0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白灰围一路爱心路路口、鹏达路碧新路路口和布沙路湖西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标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4.83分,比上月增加2.16分。主要原因是龙岗大道茂盛路路口、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和鹏达路碧新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比上月减少5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8%,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3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6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5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59%。
(八)罗湖区
11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07分,比上月减少0.09分,是近一年监测的最低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86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96分,比上月增加0.10分。主要原因是东门中路晒布路口和太白路翠竹路路口等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莲塘路聚宝路路口和红桂路宝安南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36%,比上月上升0.2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1.05分,比上月减少1.2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1.50%,比上月下降了3.0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和行人闯红灯问题普遍,提及率分别为34.68%和31.79%。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1.75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莲塘路聚宝路路口和黄贝路怡景路路口等监测点信号灯故障现象得到完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25分,比上月下降0.75分。主要原因是黄贝路怡景路路口、太白路东湖路路口和梨园路宝安北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47%,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9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4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2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88%。
(九)宝安区
11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73分,比上月增加0.91分,比上年同期增加8.11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上升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1.42分,比上月增加0.92分。主要原因是光明路爱群路路口、楼岗大道松岗大道路口和宝石西路爱群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9.04%,比上月上升1.52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90分,比上月增加0.2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9.00%,比上月上升2.5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增加1.00分。主要原因是福洲大道立新路路口、金海路宝安大道路口和翠岗路政丰南路路口等监测点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2.00分,比上月增加1.50分。主要原因是光明路爱群路路口、福洲大道立新路路口和宝石西路爱群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3%,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6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1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2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00%。
(十)龙华区
11月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10分,比上月增加0.6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83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0.00分,比上月增加0.61分。主要原因是东环二路梅龙路路口、三联路清泉路路口和观平路观景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6.70%,比上月上升1.0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6.00分,比上月增加3.42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6.67%,比上月上升6.67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观平路观景路路口、悦兴路泗黎路路口和观光路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标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2.50分,比上月减少0.83分。主要原因是悦兴路泗黎路路口、东环二路梅龙路路口和观平路观景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比上月增加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77%,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0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9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4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79%。
2017年12月10日
[1] 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7年11月进步指数=(2017年11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7年11月参照基准=0.4×2017年10月指数+0.3×2017年9月指数+0.2×2017年8月指数+0.1×2017年7月指数
[2] 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 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