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28365-365.com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71分,连续十二个月上涨后首次出现回落,比上月减少1.2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11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1]为-0.91%(见图1)。
10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71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2]为83.09分,比上月减少1.9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有所减少,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闯红灯、载客、占道逆行等违规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3.55%,比上月下降2.1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3]为74.78分,比上月增加2.11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市民占62.97%,比上月上升12.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4]为92.72分,比上月减少1.1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少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增加46处,出现信号灯故障的路口比上月增加9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5]为87.96分,比上月增加0.4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9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1%。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6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0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94%。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继续保持领先水平,得分为87.29分,其次是光明新区和南山区,得分分别为86.08分和84.76分;龙华区得分最低,为79.42分,宝安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81.82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四升六降”局面。龙岗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光明新区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0.76分,其次是大鹏新区和龙岗区,分别增加0.71分和0.70分;而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宝安区得分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08分,其次是罗湖区和龙华区,得分分别减少1.67分和1.66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盐田区、宝安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大鹏新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6.04%,其次是光明新区和坪山区,进步指数分别为3.21%和2.15%;而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和龙华区则均有所退步,其中龙华区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55%,其次是罗湖区,进步指数为-2.50%(见图4)。
(一)福田区
10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29分,比上月减少1.6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73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下降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89分,比上月减少1.12分。主要原因是福民路新洲路路口和南园路华发南路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闯红灯、占道、载人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84%,比上月下降1.8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6.40分,比上月减少1.00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9.25%,比上月上升3.7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和行人车闯红灯问题普遍,提及率分别为35.77%和29.27%。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25分,比上月减少5.75分。主要原因是福民路新洲路路口、南园路华发南路路口和福华路中心五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停止线不清晰、机动车道信号灯故障现象较多。其中,交通标志缺失现象比上月增加21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9.08分,比上月减少1.84分。主要原因是南园路华发南路路口、福民路新洲路路口和红荔路皇岗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1。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28%,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7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5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5.1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08%。
(二)光明新区
10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08分,比上月增加0.7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8.02分,连续两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85分,比上月增加2.36分。主要原因是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和观光路光侨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08%,比上月上升3.9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8.67分,比上月增加1.00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3.33%,比上月上升33.3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00分,比上月减少3.33分。主要原因是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和同观路科联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少现象。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少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增加8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4.17分,比上月减少6.66分。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光明大街光翠路路口和公明南环大道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非机动车乱停放比上月增加5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21%,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5.5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9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3.5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62%。
(三)南山区
10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76分,比上月减少1.5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45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2.69分,比上月减少2.85分。主要原因是创业路南山大道路口、桃园路南新路路口和学府路前海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19%,比上月下降4.8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7.00分,比上月增加4.25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67.75%,比上月上升了19.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75分,比上月减少0.50分。主要原因是白石路侨城东路路口、留仙大道石鼓路路口和学府路前海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车道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7.00分,比上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蛇口老街公园路路口、白石路侨城东路路口和留仙大道沙河西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3。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5%,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4.0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7.15%,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49%。
(四)大鹏新区
10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71分,比上月增加0.71分,比上年同期增加7.23分,连续两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1.70分,比上月增加0.79分。主要原因是葵新路金葵路路口、中山路教育路路口和葵兴路亚迪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交通顺畅,行人比较自觉,闯红灯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9.51%,比上月上升1.32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6.83分,比上月增加1.58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8.75%,比上月上升15.4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8.33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仍存在指路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与上月持平,各监测点人行道上没有出现违章占道现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6.04%,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5.9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1.5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7.4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27%。
(五)坪山区
10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66分,比上月增加0.41分,比上年同期增加6.19分,连续两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二升一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38分,比上月增加0.60分。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锦龙大道路口、中山大道比亚迪路路口和老坑路深汕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周末交警数量增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2.30%,比上月上升1.0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0.42分,比上月增加1.59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5.42%,比上月上升了12.9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减少1.67分。主要原因是人民路宝梓路路口和龙田路龙兴北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与上月持平,各监测点人行道上没有出现违章占道现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5%,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9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3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7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00%。
(六)罗湖区
10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16分,比上月减少1.67分,是近一年监测的最低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14分,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下降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86分,比上月减少1.18分。主要原因是嘉宾路人民南路路口、太白路东湖路路口和东门中路晒布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11%,比上月下降2.0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30分,比上月减少1.15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为54.50%,比上月下降了0.50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和行人闯红灯问题普遍,提及率分别为44.69%和21.79%。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1.25分,比上月减少4.00分。主要原因是田贝二路翠竹路路口、莲塘路聚宝路路口和嘉宾路人民南路路口等监测点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较多,机动车道信号灯和非机动车道、行人信号灯出现故障。其中,交通标志缺少现象比上月增加9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0.00分,比上月下降3.33分。主要原因是太白路翠竹路路口、太白路东湖路路口和红桂路宝安南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多。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50%,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0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4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5.1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23%。
(七)龙岗区
10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10分,比上月增加0.70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47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77分,比上月减少1.00分。主要原因是建设路平湖大街路口、中兴路吉政路路口和鹏达路碧新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2.97%,比上月下降1.6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5.95分,比上月大幅增加7.40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6.25%,比上月大幅上升22.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00分,比上月增加4.00分。主要原因是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和西环路吉华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比较完善。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少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16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2.67分,比上月增加2.59分。主要原因是鹏达路碧新路路口、中兴路吉政路路口和布龙路坂雪岗大道路口等监测点堆物、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7%,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4.5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4.1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45%。
(八)盐田区
10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3.46分,比上月减少1.06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14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75分,比上月减少1.36分。主要原因是东海大道永安三街路口、沙盐路官吓路路口和金融路海涛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占道、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3.06%,比上月下降2.1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6.42分,比上月减少1.08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1.67%,比上月上升0.42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和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等问题普遍,提及率分别为23.75%和46.25%。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3.33分,比上月减少2.50分。主要原因是沙盐路官吓路路口和金融路海涛路路口等监测点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较多,东海大道永安三街路口非机动车道、行人信号灯出现故障。其中,交通标志缺少现象比上月增加6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61分,比上月增加2.50分。主要原因是东海大道永安三街路口、盐梅路环梅路路口和沙盐路官吓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机动车乱停放比上月减少6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24%,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1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0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3.9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37%。
(九)宝安区
10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82分,比上月减少2.0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7.62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0.50分,比上月减少3.12分。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有所减少,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在机动车道上、闯红灯等违法现象较多,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7.52%,比上月下降5.2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65分,比上月增加2.00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8.75%,比上月上升3.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1.50分,比上月减少3.00分。主要原因是金海路宝安大道路口和翠岗路政丰南路路口等监测点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增加,宝石西路爱群路口非机动车道、行人信号灯出现故障,其中,交通标志缺少现象比上月增加9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0.50分,比上月增加2.00分。主要原因是北环路岗头路路口、金海路宝安大道路口和楼岗大道松岗大道路口等监测点堆物、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机动车乱停放比上月减少8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45%,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1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5.4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85%,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64%。
(十)龙华区
10月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9.42分,比上月减少1.6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63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79.39分,比上月减少1.97分。主要原因是三联路东环二路路口、观光路泗黎路路口和悦兴路泗黎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65.66%,比上月下降3.2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2.58分,比上月减少2.09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10.83%,比上月上升3.33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普遍,提及率分别为36.47%和23.53%。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减少0.83分。主要原因是观平路观景路路口和悦兴路泗黎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车道标志缺失现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3.33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白灰围一路爱心路路口、龙福路长兴南路路口和西环路吉华路路口等监测点存在堆物、违章设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其中,非机动车乱停放比上月增加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55%,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9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3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50%。
2017年11月10日
[1]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7年10月进步指数=(2017年10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7年10月参照基准=0.4×2017年9月指数+0.3×2017年8月指数+0.2×2017年7月指数+0.1×2017年6月指数
[2]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3]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